推动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5-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政府主导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江苏省副省长 何权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扎实有效地推进特殊教育工作,特殊教育事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目前,全省共有特教学校109所,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6%,17所特教学校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3所高校招收盲人、聋人接受高等教育,基本形成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全省106个县(市、区)中有40个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大力扶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特殊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江苏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一是加强整体规划。我们制定实施了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规划和工作意见,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实施范围,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设立特教学校,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工作,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努力满足不同类型残疾人的教育需求。二是注重统筹推进。研究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督办会进行部署,同时把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评选的重要指标,在评估验收中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全省特殊教育持续发展。三是落实扶持政策。我省从2004年起,先后由财政出资,为特教学校和特教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将特教学校职高班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政策范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我们普遍建立了残疾学生奖学金制度,鼓励他们求学上进,还出台了残疾人成人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给予加20分或30分投档的照顾。

  二、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近10年来省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150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1800万元,已累计安排1.2亿元,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07年,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省制定建设标准并安排专项资金7000万元,引导和推动各地“缺什么、补什么”,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基础设施达标;配足配齐通用教学设备和专用设备,办学条件大大改善,全省所有特教学校均建成合格学校,51所创建成“江苏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其中,南京市投入5000多万元改扩建了市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南通市投入7000多万元易地新建了市盲哑学校;常州市武进区、宿迁市宿豫区和昆山市分别易地新建了特教学校。今年苏州和无锡两市将分别新建和改建市特教学校。工程实施以来,我省各地用于特教学校建设的经费达4亿多元。

  三、重视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建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网络。“十五”以来,我省在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在南京市盲校、聋校和常州市光华学校分别建立省盲、聋、智障教育3个资源中心,为全省提供咨询和服务。二是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加强对全省特殊教育干部、校长和教研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的能力。加强对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在职特殊教育教师的系统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同时,采取举办教学基本功比赛、开展学科带头人评比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三是抓好特殊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省级教育部门每年组织盲、聋、智障学校开展专题研讨和教研活动,积极倡导特殊教育课题研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科研水平。近年来,我省承担了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聋校10个学科课程标准的研制任务。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挪威聋人福利基金会开展双语聋教育项目合作,与德国防盲协会共同实施了盲童早期干预合作项目,并组织特殊教育人员到境外学习研修。

  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努力做到“三个提高、一个完善”:一是提高普及水平。到“十一五”末,全省每一所特教学校都建成高水平义务教育学校,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均稳定在95%以上;所有特教学校都举办学前特教班,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二是提高办学层次。办好残疾人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50%以上。扩大高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数量,不断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三是提高办学质量。深入推进特教学校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坚持“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大省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稳定有效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全省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培养合格人才

  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我校建于1989年,隶属于山东省残联,以招收盲、聋、肢体残疾学生为主,承担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与高校合作办学)、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任务,现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我校有在校生近1500人,其中残疾学生800人,开设有美术类、服装类、针灸推拿、康复治疗与康复教育、计算机和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等10个专业,可培训与鉴定的工种20个,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我们以“培养残疾学生成才,回归主流社会”为目标,坚持“特教特办、办出特色”,走出了一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残疾学生,为了残疾学生的一切”的宗旨,引导教师树立教育新观念,尊重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尊重个性差异,具有接纳残疾学生的心态,并将其内化为全体教职工的共同价值追求。教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奉献精神不断增强,为学校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职业道德基础。

  学校制定了《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首先是教师培训制度化,鼓励教师通过脱产、在职等方式学习深造,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境内外培训,现有21%的教师取得了研究生学历,32%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我们坚持组织并要求教师学习特殊教育理论和特殊教育技术,进行手语、盲文培训。其次,鼓励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开发学生生理代偿功能。学校还承担了国家和省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发表论文百余篇。我们还分期分批安排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调研,提高应用推广新技术及科研开发能力,同时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聘请行业专家做兼职教师。

  二、以就业为导向,加强专业和课程教材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多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学校专业方向与社会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办学思路。在市场需求调研基础上,聘请知名专家、资深教授、企业老总、专业教师等组成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企业雇主委员会”,对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前景、学校专业建设等充分论证,针对不同类别残疾学生特点细化专业方向,明确培养目标。专家组成员定期到学校参与研究教学计划、授课、举办讲座等,保证专业内容前沿和实用。如就业途径较广的陶艺、染织、园林、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按照素质教育和强化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我们采用“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设置结构,以“国家教材为主体,行业和校本教材为补充”。我们还编写了全国盲人教材《正常人体解剖学》、《实用人体解剖学》,聋人教材《男女服装结构制图》等。我们不断创新完善“教室车间化、专业产业化、学生作品商品化”模式,校内各专业建立了28个车间和工作室,为学生提供实训场所和勤工俭学岗位;每个专业对应2-5个企业;一个专业选择一个中间商,把学生作品推向市场。目前,工艺美术和服装专业已具备较强的接单生产能力。学校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与北京、上海、河北和部分地市级聋校及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30多个。为适应国家劳动准入制度,自1999年实行了“双证书”教育。中职和高职学生毕业前必须分别通过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达到持证上岗,双证并行。

  我们着力抓好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与教师考核、评优挂钩,教学成果日益丰硕。聋生艺术作品3次走进中国美术馆展出,两次赴丹麦和德国做艺术交流与展示;6件木雕和6件蜡染艺术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永久收藏。全国历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我校师生均取得优异成绩,并参加国际大赛,为祖国争得了荣誉。

  三、加强就业指导,拓宽毕业生就业途径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残疾大学生就业更具挑战性。为指导、帮助残疾学生做好从学校走向社会的准备,我们把心理健康、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素养教育和就业指导纳入日常教学与管理。同时,建立学生家长、班主任、校企结合点、就业指导中心相结合的就业指导网络;搭建起三级就业平台:即高校专家工作室和企事业单位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实训基地过渡就业,社会人才交流就业。2003年以来,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出现学生选择用人单位局面,总就业率98%,对口就业率80%以上,省内外特教学校都有我校毕业生任职。毕业生追踪调查表明,80%以上毕业生当年工资收入达到同等学历健全人水平,20%超过健全人。一些毕业生通过自我创业,当上老板,开了连锁店,安置了更多残疾人就业。

  近年来,我校在中国残联、山东省政府支持下,完善了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盲人有声读物和数字化图书馆各1个,电子阅览室6个,高配置计算机400余台。校园内配置有室外全彩和室内双基色大屏幕,实现了因特网、校园有线电视网、教学与安全监控网三网合一的多媒体教学平台,更加方便了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全力促进残疾儿童融入社会

  浙江民政康复中心

  坐落在杭州钱塘江畔的浙江民政康复中心隶属于浙江省民政厅,是一所集特殊教育、康复医疗和科研培训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民政康复医疗福利机构,主要开展对脑瘫、弱智、肢残、孤独症、语言障碍和聋儿等各类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工作。近年来,先后被列为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执行单位、中国儿童福利工作培训基地、全国孤残儿童助医基地、民政部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

  一、与时俱进,根据残疾儿童需求开展特殊教育工作

  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为新时期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一方面,我们稳妥开展特殊教育常规服务,主要是自闭症儿童心理矫治、听力障碍儿童(聋儿)日常语言康复训练、挖掘智力障碍儿童智力潜能、脑瘫儿童语言康复训练等。另一方面,我们深入了解全省残疾孤儿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积极关注特殊教育需求变化,利用现有特殊教育和医疗康复资源优势,新增孤残儿童语言训练和脑瘫康复治疗项目。通过科学严谨的特殊教育手段和医疗康复训练,中心收治的孤残儿童在语言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部分功能恢复等方面提高较快,康复效果特别明显,绝大多数孩子在治疗后肌体功能得以恢复,残疾程度得以减轻,得到家庭收养。

  二、增加投入,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教学环境

  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工作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民政厅加大了对中心在资金、人才和政策上的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特殊教育工作环境的改善。每年省厅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二三百万元,用于我省“明天计划”专项工作的支出,福利院孤残儿童语言训练和脑瘫康复治疗所需费用也全部由省厅负担,并且连续多年安排资金用于中心特殊教育部、自闭症康复乐园、脑瘫语言康复病房和教学用房的改造装修,添置了多媒体现代化特殊教育设备和大型玩具,使特殊教育工作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迈入国内一流行列。

  三、立足机构,推进补缺型特教工作向适度普惠转变

  为积极响应民政部将儿童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性推进的号召,省民政厅安排专项资金,把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特殊教育费用列入补贴范围,给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接受特教的机会。为此,中心一是与属地街道社区合作,建立特殊教育康复站,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无偿和低偿特殊教育服务。二是充分发挥省民政康复机构辐射作用,为全省儿童福利院提供特殊教育技术指导,对残疾儿童进行每年3次以上的筛选、检查、评估和回访。两年来,有160余名社区残疾儿童得到了有效的教育康复,其中一部分残疾儿童得以进入普通幼儿园或小学,积极促进了残疾儿童融入社会。